(来源:贵州戒毒)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省戒毒局年初制定《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以全面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实现救早、灭火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目标,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按省局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好戒毒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工作职责落地、落实;坚持结合实际,把消防站布置在离消防安全隐患点最近、救援最快捷的部位,按必配、选配及自选相结合的原则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坚持制度先行,建立档案台帐,编制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训练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全省11个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微型消防站满足了“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基本要求,达到了微型消防站的基本条件,于8月30日前通过省戒毒局验收。
作者/摄影:吴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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