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应急救援队伍,担负着全县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名。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消防监督辅助岗位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五官端正,年龄在18-35周岁;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品德高尚,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大专(含)以上文化,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在省、市媒体有过投稿经验者优先。
5、具有机动车驾驶或其他技术专长、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国家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受理大厅。
3、联系人:0797-5796119
(二)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石城县消防大队业务受理大厅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和稿件撰写能力考核。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电脑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石城县人民医院。
3、参加人员:通过考核人员由大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项目: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
(四)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由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 1个月。
三、使用管理
(一)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施一个月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保障
(一)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合同制消防员及文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伙食享受与消防员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
(三)正式录用后,签订1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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