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是灭火浓度,设计浓度,灭火设计浓度和惰化设计浓度的计算?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出现了“灭火浓度”,“惰化浓度”,“灭火设计浓度”,“惰化设计浓度”四个概念,很多人会混淆这些概念< /p>
灭火浓度是指需要在101KPa大气压和特定温度条件下灭火。气体灭火剂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惰性浓度意味着当引入火源时,空气中任何浓度的易燃可燃气体都可以在101 KPa大气压和指定温度下被抑制。空气中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燃烧所需的气态灭火剂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灭火浓度和惰化浓度是试验灭火的最小百分比。
惯性设计的浓度仅适用于具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液体保护区域内的火灾。也就是说,在没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液体保护区内,消防设计浓度仍用于消防设计。
那么,您如何确定是否存在爆炸风险?
首先,检查温度。通过保护区中存储的易燃或易燃液体或气体的闪点(闭杯法)温度检查保护区的最高环境温度和保护区内材料的储存(或工作)温度,不高于比闪点温度。此外,在保护区内发生火灾后没有永久性火源,保护区通常通风良好。它被认为是没有爆炸危险,可根据灭火设计浓度进行设计。对于燃气火灾,应在灭火前切断气源。
当受保护区域的最高环境温度或易燃或易燃液体的储存(或工作)温度高于闪点(闭杯法)温度时,进一步检查:如果最大蒸气在该温度下液体挥发的浓度小于其燃烧极限浓度值的50%,仍然认为根据防爆设计浓度设计,没有爆炸危险。
气体防火区,无论是使用灭火浓度还是惰化浓度,都应根据保护区内的储存材料确定。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规定:
3.1.1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其灭火设计或惰化设计应根据相应的火灾确定灭火设计浓度或保护区内可燃物的惰化设计浓度。
3.1.2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液体火灾保护区,应采用惯性设计浓度;气体和液体火灾无爆炸危险,对于固体火灾保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的浓度。
3.1.3当几种可燃物料共存或混合时,应根据最大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设计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浓度。
在实际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中,灭火剂用量采用灭火设计浓度或惰性设计浓度计算灭火浓度或惰化浓度。主要原因是灭火浓度或惰化浓度是可以测试灭火的理论最小浓度。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安全系统的数量。因此,“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对七氟丙烷和IG541的设计浓度以及惰化设计浓度作了相应规定:
3.3.1浓度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应不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得低于惰化浓度的1.1倍。
3.3.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根据本规范附录A的表A-1确定。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表A-2的规定。未在本规范附录A中列出的那些应通过实验确定。
3.4.1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不低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性设计浓度不应低于惰性浓度的1.1倍。
3.4.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28.1%。其他灭火浓度可根据本规范附录A的表A-3确定。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表A-4的规定。未在本规范附录A中列出的那些应通过实验确定。
在实施3.2.2和3.4.2的规定时需要特别注意。附录A中给出了灭火浓度和惰化浓度数据。在计算过程中,需要确定是否为惰性根据保护区内的物质要求ia。
如果不需要,灭火剂的用量按灭火设计浓度计算,附录A中的灭火浓度* 1.3是必需的;
如有必要,使用的惰性设计浓度计算灭火剂的用量,这需要附录A中的惰性浓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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